海关查获准备出运的42吨“不定时炸弹”!涉事相关外贸企业遭殃!伪报瞒报重罚!

来源:来源:海运网 海关发布 | 作者:000 | 发布时间: 2022-10-08 | 17 次浏览 | 分享到:
海关查获准备出运的42吨“不定时炸弹”!涉事相关外贸企业遭殃!伪报瞒报重罚!

近年来,海关海事严查,船公司重罚之下,各大港口依旧频频查获烟花爆竹瞒报重大案件,已有不少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危险品瞒报、误报、漏报一旦被查获,涉事企业不但面临巨额罚款,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货主、货代、报关行等相关企业都会受到牵连。可谓是害人害己!

近日,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关员在对2批申报为“取暖器、烟灰缸等”的出口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所申报的货物只在集装箱门口摆放了几排充当掩饰“道具”,后面全是伪瞒报的烟花爆竹。

这些烟花爆竹仅仅用纸箱及编织袋简易包装,没有防护措施,在仓储、转运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共计约42吨

烟花爆竹属于第1类危险货物(爆炸品),在物流、仓储和运输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燃烧、爆炸事故,将对航运物流、生产管理和社会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

海关提醒:烟花爆竹等第1类危险货物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口岸出口,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对于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行为,海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货物品名瞒报、漏报或错报
最高征收3万美元/箱的违约金

8月4日,船公司ONE官网发布通知重申称,货物品名瞒报、漏报或错报,最高征收3万美元/箱的违约金。

具体情况和费用标准重申如下:
  • 针对由船公司检查发现瞒报、漏报或错报品名而需强制更改品名的情况,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征收违约金USD6000/箱;危险品征收违约金USD30000/箱。
  • 针对订舱时瞒报、漏报或错报品名,但货物到目的港前后再主动申报并要求更改品名的情况,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征收违约金USD3000/箱危险品征收违约金USD15000/箱。
注:
  1. 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包含但不仅限于有特殊装载要求的货物、非危化工品以及电池等的货物。
  2. 此项收费适用于自中国大陆任何港出运至所有目的港的出口货物。
  3. 在客户未付清此项费用之前,船公司有权扣货并拒绝更改品名的要求。

偷运烟花爆竹,3人获刑

今年1月份,两起谎报匿报烟花爆竹出口案件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正式宣判:被告人陈某、卢某、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被判处3年3个月、1年4个月和1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

2019年,被告人卢某、李某委托陈某等人,将两批烟花爆竹瞒报为普通货物报关、订舱,并运进宁波港区准备出口至国外。陈某负责报关、订舱,并安排他人卸货、装货,采用“尾货封箱”等方式将烟花爆竹装入集装箱,先后运进宁波港区堆放,后被海关查获。

经查,涉案集装箱内共有约3050箱烟花爆竹、火药总量约8500千克。案发后,3名被告人均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镇海区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依照相关规定,对涉案被告人依法判决处理,查扣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

2020年4月2日,宁波市首起非法出口烟花爆竹案件在镇海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苏某某、郝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被判处4年9个月和4年的有期徒刑。同年8月上旬,宁波市第二起非法出口烟花爆竹案件在江北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李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2018年上海港曾查获一起重大烟花爆竹瞒报出口案,5个集装箱6000余箱申报为“垃圾桶”的烟花爆竹,火药总量约为70余吨。其中,出口商、货运代理、报关行、物流运输等4名涉案人员全部获刑,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到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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