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壮大我市外贸出口企业,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出口上规模企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1.支持对象。注册在义乌并依法依规经营的外贸企业,包含流通型、生产型等外贸企业。
2.出口要求。2022年度自营出口首次达10亿元、50亿元或100亿元。
3.限制性条款。企业不得列入信用D类、E类或者亩均综合效益评价C类、D类。
对年自营出口首次达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外贸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升档采取补差方式计算奖励。
请有意向的企业如实填写出口上规模政策申报表(详见附件),有公司合并情况的提交相关佐证资料,于2023年8月1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商务局出口贸易科邮箱:ywwmk-001@163.com。
联系人:冯靖雯,杨梦倩
联系电话:89926962
附件:开放型经济政策专栏④丨关于印发《义乌市抗疫情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商务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点击标题直接跳转链接)
义乌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0日